
世俱杯網消息,足協公布最新一期裁判評議,評議組認為海港vs梅州兩粒進球均應判無效,主裁判決定錯誤。
判例一:中超聯賽第7輪補賽,梅州客家VS上海海港,比賽第54分鐘,上海海港18號隊員進球,進球前其手臂疑似與球有接觸。裁判員臨場判罰進球有效,VAR未介入。
對于此判例,評議組一致認為:從可供VAR查看的相關視頻畫面看,無法準確證明上海海港18號在進球得分前,其手臂與球是否有接觸。在評議過程中,評議組查看評議了來自其他渠道和角度拍攝的慢速回放視頻,確定了上海海港18號在進球得分前手臂與球有接觸的客觀事實。由于該隊員手臂觸球后立即進球得分,按照規則應判罰其手球犯規,進球無效。裁判員臨場判進球有效的決定錯誤。另由于上述情況,VAR在無法看到可以清晰證明海港隊員手臂與球接觸的畫面的情況下,未介入,不應視為錯誤。
判例二:中超聯賽第7輪補賽,梅州客家VS上海海港,比賽第67分鐘,上海海港3號隊員與梅州客家15號隊員在爭搶位置時發生身體接觸,隨后上海海港7號隊員進球。裁判員臨場判罰進球有效,VAR未介入。
對于此判例,評議組多數成員認為:在進球前,上海海港3號在與對方隊員爭搶位置時拉扯犯規,犯規行為影響和限制了對方隊員的行動,應判其犯規在先,隨后7號隊員的進球無效。裁判員臨場判進球有效的決定錯誤,VAR未介入錯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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